常州市河道湖泊管理处河道保洁作业服务(21条河道)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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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河道湖泊管理处的委托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等有关规定,现就常州市河道湖泊管理处河道保洁作业服务(21条河道)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,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。
一、项目名称:常州市河道湖泊管理处河道保洁作业服务(21条河道)
二、项目编号:常采公[2019 ]0013号
三、项目预算:最高限价人民币480万(分三个标段,其中一标:177万、二标:153万、三标:150万)
四、项目简要说明:
1、本项目为2019年度常州市河道湖泊管理处承担的河道保洁工作,保洁范围包括老大运河、南运河、西涵洞河、通济河、关河、双桥浜、毛龙河、北塘河、澡港河东支、老澡港河、三井河、锁桥河、西市河、后塘河、白荡河、龙游河、刘塘浜、东市河、北市河、南市河、横塘浜等共计21条河道,总长约84.3公里。共分为三个标段,任意一个标段均可投标,但每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,服务期限为2019年3月15日至2022年3月14日。
2、合同期限:三年,期间如遇政府或政府部门因体制或机构改革(属不可抗力因素),导致采购人不再承担本标段管理职责,则从采购人向新的管理单位移交管理权限之日起,本保洁协议自动终止,双方互相免责。
五、投标人资格要求:
(一)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:
1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2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3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4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5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。
(二)其他资格要求:
1、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,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;
2、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;
3、经营范围须含保洁服务相关内容;
4、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有从事保洁服务经历,且单份合同中的保洁服务内容的金额须不低于70万元(含70万元)。
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备查。
(三)未被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或“中国政府采购网”网站(www.ccgp.gov.cn)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。
(四)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六、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:
1、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无需报名,请自行下载采购文件;并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。
2、其它相关资料。
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:30000元。由投标人自行以银行转账方式(拒绝以个人名义缴纳或者以现金方式缴纳)将投标保证金交至下列账户,截止日前投标保证金必须到达下列账户:
户名: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
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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